天主教福安老人療養所    
公開招標公告
【機關代碼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第一次公告
【機關名稱】天主教中華道明修女會 附設私立福安老人療養所
【標案案號】            
【招標方式】公開招標
【決標方式】■最低標    □準用最有利標    □最高標
【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】:是  ■
【複數/非複數決標】□複數決標  ■非複數決標
 
《機關資料》
【單位名稱】總務組
【機關地址】雲林縣斗南鎮興北路99
【聯絡人】總務處 (   陳慧萍   
【聯絡電話】05-5974374     
 
《採購資料》
【標案名稱】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補助-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建置工程       
【標的分類】1.4393(代碼表填寫)
2. ■工程□財物□勞務
【是否屬於建築工程】■
是,本案不含水管、電氣工程,或係已與水管、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(建築標)
是,本案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,水管、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         元
水管、電器工程之預估金額達500萬元以上未達5,000萬元者:
本案是否符合『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』第2點所定金額比率:
是:是否允許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共同投標


1.是否依『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』第3點,採預鑄工法之工程,得合併辦理招標:□是□否
2.是否依『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』第4點,因情況特殊,分開辨理招標於施工配合顯有困難者,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合併辦理招標:□是□否
水管、電器工程之預估金額達5,000萬元者:
1.是否依『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』第3點,採預鑄工法之工程,得合併辦理招標□是□否 
2.是否依『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』第4點,因情況特殊,分開辨理招標於施工配合顯有困難者,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合併辦理招標□是□否
是,本案依「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」將水管、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,水管、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      元
是,本案屬水管、電氣工程,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(水電標)
【本案是否包括「瀝青混凝土鋪面」、「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(CLSM)」、「級配粒料基層」、「級配粒料底層」或「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」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】
是請登載預估使用下列再生粒料資訊(單位公噸,不超過50萬公噸,小數點1位,如沒有使用,填0)
1.使用焚化再生粒料(底渣資源化產品)     
2.使用轉爐石      公噸
3.使用電弧爐氧化碴      公噸
未使用焚化再生粒料、轉爐石、電弧爐氧化碴之理由(限填200個中文字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【財物採購性質(請勾選)】■01(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)
□02(買受,定製)
□03(租賃)
□04(租購)
【採購金額】新台幣           元
【採購金額級距】□未達公告金額
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
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
巨額,有無已簽准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:
,□沿用前次招標傳輸已簽准之內容。
無:理由:   。
【辦理方式】■自辦  代辦,洽辦機關名稱或代碼:   
【依據法條】採購法第18、19
【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】■
【本採購是否屬「具敏感性或國安(含資安)疑慮之業務範疇」採購】■否
【本採購是否屬「涉及國家安全」採購】■
【預算金額】新台幣 233
【預算金額是否公開】是
【後續擴充】■
是,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,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、金額或數量(限填200個中文字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【是否受機關補助】□是,補助機關:雲林縣政府(請填寫機關全名或代碼)補助金額: 187
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,目前仍未決標】 □是 ■
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(例如規劃、設計、監造等)(工程限定)


【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】□全部提供 □部分提供 未提供
【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】□
(※為機關於平面媒體、廣播媒體,網路媒體(含社群媒體)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。併請參閱預算法第62條之1第1項規定。另個案採購如有部分履約項目於上開四大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,亦屬之。)
 
《招標資料》
【招標狀態】第1次公開招標
【機關自定公告日】 112年07月07日
【是否複數決標】□是 ■
【是否訂有底價】■是 □
【是否屬特殊採購】□是 ■
【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】□是■
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未辦理公開閱覽的理由:
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
第105條第1項第1款
第105條第1項第2款。
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之採購。
重複性採購。
拆除、疏濬等性質單純之採購。
□流標、廢標、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,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。
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,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,核准文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。
【是否屬統包】□是  ■
【是否已依照「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」辦理】(預算金額150萬以上工程)
是,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結果
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全部項目檢核結果為「無需辦理」或「已完成」
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部分項目檢核結果為「未完成」,且已報經上級機關同意或授權

搶修、搶險工程
開口契約工程
其他:     。
【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】□是  ■
【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(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)】□是  ■